朝雨三五天
不能解风尘 亦不能入群山
便在这人间 每日看你一眼
 

我已经记不清你的样子了。多可怕,前一分钟我在街上遇到你的好朋友(曾经是,或许不再),我攥着不曾有过的勇气扬起脸看他,涂了三层的睫毛膏、画过百次的毫无瑕疵的眉毛、拼命粉饰的阴影和遮瑕、以及嘴唇上亮闪闪的果冻红都在为我打气。我装着熟练的有条不紊,和他喝一场荒诞不经的下午茶,就为了捕捉一些关于你近况的蛛丝马迹。
我已经想不起你的脸了。但这并不妨碍你对我持续的影响,起初是高烧,接着咳嗽,鼻塞,头痛,你是比流感还要恶狠的病毒,誓要将我扒皮拆骨,里外啃噬干净。
但我明明已经缴械投降了。

我已经忘记了你的脸,但你却依然存在于每一个夏天的篮球场,隔着半个操场对我眨眼睛。你身上好闻的木质香萦绕在我踩着高跟鞋流连于柜台的时刻,我拿起一个又一个精致剔透的玻璃瓶,白晃晃的灯打在它每个精细的切分角,照不进我眼睛。你穿好看的白衬衣坐在窗边,歪着脑袋戳我后背,指节缠绕着我稍嫌毛躁的长头发,漫不经心地笑。我坐在星巴克撑着眼帘温习期末,却莫名希望你就出现在被植物遮掩的转角,咬着笔头算你胸有成竹的物理。

怀旧和感伤并不是持续消耗我的病,但每一次的来势汹汹宛如一柄随时待机的达摩克利斯之剑。它锻造精美,甚至包裹着糖果色的滤镜,真实得宛若伸手便能够到的勾魂索。我偶尔将头放进去,收紧,再收紧,享受窒息的快感,然后重新生活。

我每次都想要重新生活。

评论(4)
热度(6)
© 朝雨三五天/Powered by LOFTER